在线VOCs监测系统样气由采样探头采集后,经多级过滤后进入在线气相色谱仪(GC-FID),通过定量环定量,通过阀切换进入不同的色谱柱,进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(FID)检测,分别测定两组组分浓度,再结合对应样气入口处温度、压力、流量数据,通过内置处理单元融合计算得出准确的数值,并根据管理要求通过数采仪上传至环保监管部门。
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室温下饱和蒸气压大于70.91Pa,常温下沸点小于260℃的有机化合物。从环境监测的角度来讲,指以氢火焰离子检测器检测出的非甲烷烃类检出物的总称,主要包括烷烃类、芳烃类、烯烃类、卤烃类,酯类、醛类、酮类和其他有机化合物。
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,主要来源于化工生产、溶剂使用、溶剂及涂料生产等过程,部分VOCs具有致癌、致突变、致畸作用,可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。
在线VOCs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时,系统管理维护人员首先还是应要及时处理并记录,维修处理过程中,要注意以下几点:
1、VOCs在线系统需要停用、拆除或者更换的,应当事先报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;
2、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,应在4h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;
3、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,如电磁阀控制失灵、膜裂损、气路堵塞、数据采集仪死机等,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,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h;
4、仪器经过维修后,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,性能通过检测程序,按本技术指南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。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,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系统进行重新调试和验收;
5、若数据存储/控制仪发生故障,应在12h内修复或更换,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;
6、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、传输数据时,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,缺失数据如何处理。